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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夫妻真的愛小孩,自2014年初婆婆過世後,我們也開始認真思考領養的可能性,

也是在經過一段期間的思考,在排除我們各種的心理雜訊及完成了夫妻二人心理建全的建設之後,

我們在2014年的5月開始了與兒福領養單位的接觸,也真心相信我們的條件及狀況都還可以,

但這也開啓了一個讓我們夫妻兩人對於台灣這個領養制度一個相當不可至信的新視野。

從一開始的資料收集,包含夫妻的身心/健康,教育/所得收入(資產)/背景

居住環境。。。等等的評估,及文件資料送交審核之後,

當然這個部份,同我們的預期,

我們也是相當順利的進入“合格”的程序階段,

(當時我們反觀那些單身申請的領養者,一定是不可期待,其實在這個階段,看似沒有設立高門檻,也沒有不合理,但實則將單身的人已排除在外,也就是必需符合世俗眼光的前題為優先人選 )

而我們確不自知,這也將是我們在申請領養的過程中即將所必需面對到最棘手的問題。

 

在這一連串的說明會談及收養團體課程當中,

如同預期,我們也是相當的順利,而進入了會談及家訪的階段,

但疏不知這才是我們惡夢的開始,會談主要分為4次,

針對夫妻個別,一對一的談話,主要是兒福要由評估的老師進行對夫妻二人做更深入的了解,

包含我們的原生家庭,成長背景,夫妻關係及親子關係的部份,進而評估我們是否準備及調適好接受領養這個部份及小孩的到來~

當中,老公也誠實的告知婆婆在去年初因為憂鬱症自殺過世的情況,

畢竟這是事實,也是我們真實的人生所面對的一段過程。

但郤不知這也開啟了我們一連串不可思議的被認定為“需要加強”﹠”需要心理諮商“的奇幻旅程~

 

是的,從開始申請,文件審核,上課,會談,家訪,到送審查會,已經是1年半的時間了。(要生小孩自已來也該有一歲了吧~~~

但為了完成這個夢想,我們一點也不覺得久,竟也甘之如飴~~(因為開心歡樂的時間總是過的特別快)

直到今年7/8月會談家訪之後送審的結果通知時,

我們夫妻接到“有條件式的通過”(簡單來說是不通過)結果通知時,

真是一整個大吃一驚~~ 叶,連我們這種條件的夫妻你們都認為需要加強,

(我們夫妻大學畢業都有正當職業,無負債,有房產,愛運動大自然,雙方家庭背景小康,無不良啫好,不烟不酒,哈,都快號稱模範夫妻來著了~)

不通過的說法是,老公的生活/事業,整體看起來相當成功,但就是因為太過於完美/順利,所以好像少了一點情感的部份。

但當時我們也認為,或許真的我們在小孩經驗上及認知上可能真的需要加強,而我們不自知。

為了配合審查會的要求,我們也同意安排心理諮商,以完成審查會的期待的方向來進行

審查會的要求是: 老公需要做心理諮商,

其中的幾項安排諮商的問題內容,包含有

「原生家庭、父母手足關係、成長經驗中印象較深的事情、媽媽生病離開這件事,以及這一路以來你的感受是什麼」

 

主要還是認為喪母的這件事,在老公的談話/訪談中,並沒有特別的感受到有任何強烈的情感,

(兒福的評估老師是這麼認為,解釋: 因為如果情感的部份沒有強烈的感受,就容易忽略被領養的小孩心理/情感上的需求)

好的,你說了算,我也不太明白喪母這件事在我們夫妻一起辛苦的過了一年之後,郤被要求必需在一個外人前表示出強烈的情感,

跟照顧被領養的小孩心理/情感上的需求,居然可以有這麼強大的連結性。

在幾次的心理諮商完成後,

(因為說實在的,我們真的是身心健全,對於這種強迫式的心理諮商,效果也實在存疑 )

諮商師也認為老公自我調適的能力相當強,於是我們自行決定回頭找兒福的評估老師,

安排下個程序的進行。也就是第二次的審核,但我們相信信心可以完成一切~~只要我們努力。

直到今天,再次收到審查會的結果,仍然是有條件式的通過時,

(也就是需要再加強,是的~~~加強加強再加強!!)

審查會的要求這次居然是: 要求我們夫妻兩人一同去做心理諮商!!!

這真的是太不可思議了!

原因是,經過上次的努力/加強之下,老公的部份或許得到在小孩情感上的認同/理解/同理心的調整,但是否老婆可以接受老公這樣的改變???

為了確保雙方能夠持續的共同得到在小孩情感上的認同/理解/同理心,所以夫妻要一起去加強~~

(乍聽之下,又是一個完美又合理的解釋,因為被收養的小孩心靈比較脆弱,我們夫妻要有較多的情感才能主動發現小孩的需求)

天啊~這回我就真的不懂了,你們是有跟心理諮商師做回扣嗎???

這種說法都可以出現,我一個心智健全的人聽到都快要失控了!!

這是怎樣??? 首先,到底是我們沒有靈魂還是表現不夠聰明??? 所以我一定要夠情感的水平,才能主動發現小孩的情感需求

二來,我有沒有辦法接受我老公的改變,如同我有沒有愛我老公,是有別人可以來管膩~~

(不然我跟我老公的20年相處生活是鬼遮眼來著嗎???)然後這會影响我對小孩情感上的認同/理解/同理心!!!

他的改變,還有他能不能長久改變,是我可以控制的嗎? 

何況情感這件事,不是說愛是包容,溝通,尊重與忍耐嗎? 那來那麼多的想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來著嗎???

現在是可以拿著為小孩著想的名號,就可以天馬行空/假設性問題提出不斷,感覺是要無底限的活動。(真的是無限上綱啊!)

如果審查會認為情感這個部份都難以預測,我要如何明確告知我對未來領養的小孩有多深的情感,

(我們夫妻是到底是會吃小孩那麼吼佈膩~~) 

我也只提出了我的想法,如果一開始審查會就提出夫妻一起同時做心理諮商,我也可以認同/理解。

而不是在要求一方進行完成之後,又來說我們需要雙方同時一起加強!

重點是,在完成被要求的加強活動後並不代表就會通過審核!(因為審查會說了算!!)

是的,我必須說,通過兒福的流程是對領養的小孩有保障,也表示小孩能夠得到更好,更完整的家庭照顧。

但如果在一開始就過份的強調這個小孩是受傷的,不健全的,是被遺棄的,這樣的心態才可議~~

沒有一個天生與眾不同的人喜歡別人一開始就用不同的心態去看待他!

何況是一個沒有選擇權的孩子!

再則,沒有一對父母是天生就100﹪準備好做父母的,如果連我們這樣條件的夫妻都受到這樣的“需要加強”的要求,

很難想像其它若是有喪母/父/特殊家庭狀況的夫妻來申請領養,又會得到如何的對待~~~

(畢竟,兒福會先用世俗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查你~他會告訴你,這些都是你們夫妻以後會碰到的世俗狀況,而且這些出發點都是為小孩好)

 

我心理一直也認同經由兒福來申請領養小孩的這個方式/管道是好的,良善的!

因為領養小孩不是1天,1年,10年的事,所以這個兒福的機構其實像是一個更大的父母,來協助這些領養小孩的夫妻,在領養的過程中,

能夠更心安,在小孩成長過程及照顧得到更多的經驗,分享這些喜怒哀樂! 

同時,我也能夠理解因為被出養的小孩先天的不同,所以兒福必需將醜話先講在前面的道理我們也懂!(就是將最糟的情況都先考量)

但目前看起來的情況是,現在這個父母親因為害怕,不但先給女兒打了預防針,怕遇到壞婆家,找到壞男人,壞老公。

所以不但要找一個有錢的,有責任感的,孝順的老公/婆家,

若是個性上與父母(兒福)想像/認定的不相同,也要找心理諮商師來調整成相似度高的人。這才是好的人家。。。。。

是說為了小孩好,你有必要調整改造我們的個性嗎??? 這真的是必要的嗎??? 

咦,咦,咦, 你們不是一開始會談的時候都說我們夫妻親和力強,好相處,有同理心??!!

然後我也似乎不太懂這些所謂要求”需要加強的諮商“, 聯結於老公誠實告知喪母事情時沒有給外人強烈的感情表現﹠照顧小孩的情感上的需求之間是如此的至要!

 

只能說,若是有單親或是有家庭不建全想要走領養這條路的夫妻,真的要三思啊!

我們現今的社會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開明及開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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